浮选药剂是调节矿物可浮性的主要因素。用量不足,达不到调节的目的,矿物难以选分;用量过多也会引起反作用,不但降低精矿质量,失去选择性,而且造成浪费。事实上,浮选中只需加入少量捕收剂就可以使矿物表面形成疏水性薄膜,同样抑制、活化某一矿物的药剂用量也是很少的.为此在实际使用中应特别强调“适量”和“选择性”。
对于不同的矿石,由于性质不同,药剂用量的波动范目也是很大的。即使属于同一类型的矿石,也因矿床形成的具体条件有差别、有用矿物及脉石含量的不同,其药剂用量也不尽相同,大致的范围是:捕收剂用量为20~1500g/t。一般来说,黄药类捕收剂用量较少,大约是每t矿用几十克到一百克以上,脂肪酸类捕收剂用量较大,大约在每t矿用几百克到一千克以上;起泡剂用量为20~2000g/t;活化剂用量为200~1000g/t;抑制剂用量为100~200g/t;介质调整剂为500~3000g/t。选分具体矿石时,应根据试验结果选取较窄的用量范围。实际使用时,只要矿石的物质成分保持不变,就不应任意改变药剂的用量。